也许没有单一的行为导致这种强烈的情绪作为儿童性虐待的行为。儿童骚扰者甚至无法在强奸犯和凶手是司空见惯的监狱中找到避难所。这些罪犯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避开,但对这种行为的原因没有共识。

性虐待儿童并不是新的,并不总是在社交禁忌。古希腊人和罗马人使用儿童进行性满足(Langevin,1983)。在希腊,它是青少年男性常见的普遍存在与成熟雄性的性关系。

这种行为是正常的,孩子的父母和希腊政府都没有反对(Langevin, 1983)。罗马人鼓励青春期的男孩和女孩不要抗议被卖去卖淫。罗马政府甚至宣布一个公共假日来纪念年轻的妓女(卡尔,1991)。

在现代,与儿童的性行为依然活跃,老年人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年轻的受害者往往不会说出他们所经历的恐怖。还有一场恋童癖增强运动,供认不讳的恋童癖坚称他们的行为不是错误或不道德的。致力于让社会接受与儿童发生性关系的组织并不新鲜,但自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成员数量激增(Charon, 1979)。

由于对象的极端敏感性,在该领域的研究非常欠发达。研究人员甚至在同意称该现象达成困难的问题。对受害者的巨大研究称为儿童性虐待,大多数关于罪犯的研究已经将其标记为儿童骚扰或恋童癖。术语恋童癖有一些实用性,因为它表明与行为本身分开的行为的倾向。然而,这个术语的歧义是导致混淆的原因。恋童癖可以意味着儿童性虐待,从唤醒到没有或没有行动的孩子,对孩子的性渗透。出于本文的目的,术语恋童癖,儿童性虐待和儿童骚扰将互换使用。

恋童癖可以根据几个问题分为不同的类别,最常见的是因果关系和受害者关系。使用不同的分类来隔离恋童癖行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种行为,并开始寻找包含它的方法。`

恋童癖的分类

恋童癖的分类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其起源各不相同。然而,有一些标准,恋童癖可以被那些性虐待自己家庭成员或继家庭成员的人和那些虐待非家庭成员的人分开(Langevin, 1983)。即使是这样简单的区分也并不总是准确的,通常家庭罪犯之前都冒犯过非家庭成员(Hunter, 1990)。恋童癖的一些常见原因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和学者的支持,这些原因可以为儿童性虐待的一些起源提供一个大致的轮廓。虽然这些病因的名称各不相同,但对每种病因的描述基本上是完整的。

条件反应理论

一些研究人员坚持认为,恋童癖会习惯性地对年轻的、性发育不足的身体做出反应。有人建议,男孩开始手淫的幻想涉及性不成熟的身体,然后变得如此习惯于这些形象,他们需要它们来创造性满足(McGuire, Carlisle, & Young, 1965)。Garland和Dougher(1990)提出了导致恋童癖行为发展的两个原因:(1)青少年与自己同龄的人发生性行为可能会使青春期儿童产生性唤起;(2)随着时间的推移,记忆发生扭曲,被成年人性侵犯的儿童或青少年会产生一种幻想,认为自己是侵犯者,而不是受害者。由于这种反复出现的幻想,他或她在性方面变得习惯于对孩子做出反应。

读:
多萝西·史密斯:历史与女性主义理论

学习的行为非常类似于条件的反应理论。作为学习行为的恋童癖是由于施虐者作为孩子的性虐待。然后恋童癖者开始模仿生活中的生活(遗传,霍布森和1982年的Gary)。

社交技巧理论

社会技能不发达或不正常的社会技能被认为是恋童癖的一种可能的解释,尤其是与异性有关的恋童癖。西格尔和马歇尔(1985)比较了强奸犯、儿童性骚扰者、非性侵犯者和两个对照组的社会技能能力。研究人员根据与女性对话的录音对他们的社交能力进行了评级,发现所有犯罪群体的社交能力都不如控制组。猥亵儿童者在预测和评估自己在异性恋情况下的表现方面不太熟练。与儿童互动可能会给恋童癖者一种控制感,并减少焦虑(Langevin, 1983)。

低自尊

恋童癖经常与以前的情感,身体或性创伤有关。这种创伤变得如此痛苦,即它导致未来的发展或未来发展的衰退(杂志,霍布森和1982年)。根据这一推理,这种不发达不会让人在他或她的身体成熟时情绪地成熟。恋童癖者是孩子的情感等同物,因此取决于它们并开始将它们视为性物体(Langevin,1983)。利用儿童以性方式应对焦虑,并成为正常行为模式。

恋童癖作为成瘾

恋童癖作为一种成瘾,是检验这类行为的一种相当新的方法。20世纪80年代初,研究人员开始对恋童癖患者的行为提出疑问,并发现这与其他成瘾行为有相似之处。Patrick Carnes(1983)开发了一种性成瘾模型来解释性虐待者的行为。卡恩斯认为,猥亵儿童是一种性瘾。他说,成瘾者会经历四个阶段,每一步都变得更上瘾。

专注是Carnes模型的第一阶段。上瘾的人除了性,什么都不能想。上瘾者开始寻求经验来满足他们的欲望。仪式化是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成瘾者将从事特定的行为,最终以性行为达到高潮。强迫行为是第三阶段,即性行为。第四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是绝望。这是当成瘾者意识到他们缺乏对强迫性行为的控制。

Carnes在这个模型中提出了三个不同的成瘾水平。一级成瘾者与色情、强迫性手淫、反复从事没有其他意义的纯性关系和卖淫联系在一起。第二级行为包括与另一个人的非法性行为是情感上的受害者,而不是身体上的受害者(展览,偷窥)。第三级行为包括强奸,乱伦和恋童癖行为。

女权主义理论

女权主义理论认为,儿童是成熟的男性的性虐待目标,因为我们的社会掌握了男性是谦逊关系中的主导,强大,控制的合作伙伴(Hite,1981)。另一方面,雄性倾向于寻找“年轻,更小,弱于自己”的性伴侣(Finkelhor和Araji,1986,第149页)。

读:
多萝西·史密斯:历史与女性主义理论

儿童色情和广告已经被一些女权主义者视为是恋童癖发病的原因之一(Rush, 1980)。这些信念的理由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观看色情作品会使儿童色情化,并教会青少年被儿童唤醒。

家庭理论

家庭内的恋童癖或乱伦通常出现在家庭单位僵化、缺乏任何指导方针或界限的家庭中(Will, 1983)。发生乱伦的家庭在身体上和社会上都与他们所居住的社区隔离。家庭成员只依赖彼此的需要,很少寻求外界的帮助。通常情况下,孩子被迫迅速成长,并承担起家庭中看管人的角色。这种照顾的角色超越了传统的限制,包括家庭中成年人的身体需求。父母很少承认孩子的需要。

家庭被分为两类单位,在这两类单位中乱伦更有可能发生。这些包括“混乱的家庭”和“正常的”家庭(Kempe and Kempe, 1984)。混乱的家庭通常社会经济地位较低;家庭成员有滥用药物、监禁、暴力的历史,大多数成员很少或根本没有接受过教育。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更有可能成为家庭间性虐待的目标。

“看起来很正常”的家庭给人的印象是一切都很正常。通常父母已经结婚多年,经济上有保障,并在社区中确立了角色(Kempe & Kempe, 1984)。在这种类型的家庭中,乱伦的父母往往无法在情感上或身体上照顾自己的孩子。他们通常非常需要帮助,并向他们的孩子寻求满足。这种类型的家庭中的乱伦尤其麻烦,因为即使被报道了,没有确凿的实物证据也不太可能定罪。在他们眼里,成年人是社区中优秀而正直的成员。通常,当局会站在成年人一边,惩罚那些试图给父母带来痛苦的孩子(Kempe & Kempe, 1984)。

无论是“混乱”的家庭还是“正常”的家庭,乱伦往往会一代一代地延续下去。这种现象被称为乱伦的代际传递(Kempe & Kempe, 1984)。

引用这篇文章如下:威廉·安德森(学校工作助手编辑团队),《恋童癖:原因和类型》,在SchoolWorkHelper, 2019,//www.chadjarvis.com/pedophilia-causes-typ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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