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詹姆斯·赫斯特的小说《猩红的朱鹭》中,一个天生残疾的孩子,脑袋大,身体小,心脏虚弱。随着时间的推移,嘟嘟在哥哥的帮助下克服了许多障碍。
残疾男孩Doodle智力发育较慢,在他六岁的哥哥的帮助下学习如何走路比他年轻。嘟嘟的哥哥不想开着卡丁车带着嘟嘟到处走,所以他们俩决定让嘟嘟在他生日那天走路,他做到了。
在整个故事中,嘟嘟和他的弟弟都面临着人们认为他无法完成的挑战,但事实证明他们错了。
随着嘟嘟长大,他的哥哥确保他不会落在其他孩子后面,并努力让嘟嘟领先,或者至少和其他孩子处于同一水平。嘟嘟学会了走路、跑步、玩耍,甚至划船:所有这些都是医生说因为他的心脏问题他不能做的事情。
故事以嘟嘟被雷雨吓坏了,拼命追赶比他跑得快的哥哥,大喊:“不要离开我,哥哥,不要离开我!”当他的哥哥意识到他已经停止奔跑时,他转身发现嘟嘟在一棵树下,嘴里含着血。他的心脏因奔跑过度而衰竭,他的哥哥抱着他死去。
引用这篇文章如下:威廉·安德森(学校工作助手编辑团队),“詹姆斯·赫斯特的《猩红鹮》:摘要,”在SchoolWorkHelper, 2019,//www.chadjarvis.com/james-hursts-the-scarlet-ibis-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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