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社会在技术、科学和哲学方面的进步;许多新的音乐教育理论和方法不断发展。学习音乐理论是由著名的研究者、教师、作家、编辑和讲师埃德温·戈登(Edwin E. Gordon)提出的一种音乐教育方法。

音乐学习理论是一个过程,戈登解释了音乐是如何通过基本信念来学习的,音乐主要是通过听来学习的,学习音乐的过程与学习语言的过程非常相似。戈登之后定义音乐学习理论作为“当我们学习音乐时,我们学习的顺序方式的分析和综合”(Colwell 2002, 381)。

在戈登解释如何学习音乐时,听歌是一个关键因素。戈登用“听”来描述“……音乐中的基本模式,他认为代表了音乐的基本词汇……声音模式成为内在“声音”的音乐词汇,但声音不是说话,而是唱歌。”(Colwell 2002,293)试听是一种音乐意象和词汇,它与通过试听前阶段的音乐体验有关。戈登认为,一个人必须完成三个基本阶段才能成功进入试音阶段。戈登称这些阶段为“预备试镜”。预备听讲的各个阶段与学习一门语言的阶段非常相似。

一旦你经历了这三个阶段的预备听审,你就进入了听审阶段。Gordon描述了三种音乐学习顺序;第一个层次包括学习音乐的两个主要层次和几个不同的子层次。音乐学习的两个主要层次是辨别和推理学习。

一个主要的理论似乎推动了戈登的音乐学习理论,那就是学习音乐的体验和学习语言的体验之间的关系。这种语言和音乐之间的关系被称为Language-music收购隐喻;似乎在许多音乐教育理论家中很受欢迎。埃德温·e·戈登的学习音乐理论是关于学习音乐与学习语言的相似之处的解释(Colwell 2002, 380-383)。

当我们学习说、读、写的时候,在他们继续下一个阶段之前,我们要经历一些特定的阶段。我们生命的第一年是听着我们周围的声音度过的,即使我们不知道这些声音意味着什么或它们是什么。在9到18个月大的时候,我们开始发出没有意义的声音;试图模仿我们听到的声音。

最终,我们在实践中成功了,我们开始造词。在这个阶段,我们开始建立我们的词汇,这些词汇将会在以后被使用。最后,在三岁的时候,我们开始即兴发挥,使用我们以前学过的单词和意思。在五岁时,我们通过学校接受第一次正式的语言教育。我们学习如何读和写,我们继续通过听和练习来发展我们的语言词汇和技能。我们学习语言的过程很像我们学习音乐的过程。

然而,戈登把这些特定的阶段描述为pre-audiation阶段.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接触到周围的音乐,我们开始听到音调和节奏的某些方面;这个阶段被称为我们的“倾听”阶段。在听力阶段,我们开始建立一个我们更加熟悉的声音词汇;我们听到和认出的相似模式越多。接下来是“表演”阶段,我们开始使用从听力阶段学到的词汇。我们现在开始自己制作音乐;然而,这可能纯粹是模仿我们听过别人的歌曲。

我们练习这些歌曲越多,就越能准确地模仿所听到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学习如何阅读音乐,并将书页上的符号解码为可听到的声音。这个阶段是“阅读”,它的过程与学习一门语言时的阅读差不多。接下来是戈登预选阶段的最后一个正式阶段:写作。在这个阶段,我们学习音乐理论;就像学习语言一样,我们学习语法。戈登相信,正是在音乐理论的这个阶段,我们才能够成功地开始即兴创作。一旦我们完成了这些预试阶段,我们的音乐才能就取决于我们所接受的每个阶段的水平、质量和数量。然而,戈登认为,到八岁的时候,我们的大部分音乐天赋就定型了,我们很难(但不是不可能)在一个特定的阶段获得更多的技能(戈登1999,41-42)。

接下来,我们讲试听;这就是我们开始使用我们的音乐词汇和阅读/写作技能来理解音乐的地方,这些音乐可能会被听到,也可能不会被听到。例如;在试听过程中,我们可以在没有机会表演或听到音乐的情况下,通过思考预测一首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或者在看着乐谱时听到旋律的声音。根据戈登的说法,“听歌之于音乐,就像思想之于语言”(戈登1999,42)。

戈登认为,音调和节奏的试听在每个阶段都有相似之处。Gordon描述了六种类型的试镜,每一种都有不同的情境设置。第一种听觉是最常见的,发生在我们听音乐的时候。当我们在听音乐时,我们听到熟悉的和不熟悉的声音,我们把它们放在一起,在乐曲的背景下创造一个整体的陈述。我们有能力去听对整个作品来说很重要的音调和节奏。我们省略了对整个作品没有重要意义的非必要的音高和节奏。

非基本音高和节奏是指连续重复音高或节奏母题的小调、简单变奏;而乐曲的基本音高和节奏包括节奏母题和音调。第二种听讲被称为记谱听讲;当我们阅读熟悉和不熟悉的乐谱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能够在没有助听器的情况下听或理解音乐,因为我们在音高和节奏方面的音乐知识和词汇。第三种类型的倾听发生在我们口述表演内容的时候。

当我们口述的时候;我们用符号来记录我们听到的东西。第四种类型的听音发生在我们用乐器或思想演奏记忆中的曲目时。我们通过听音高和节奏来记住一首乐曲。我们对手指、声带等的肌肉记忆帮助我们产生正确的音高和节奏。第五种类型的试听发生在我们即兴演奏不熟悉的音乐时;通过我们熟悉和不熟悉的音调和节奏模式的词汇。无论它是被执行还是被考虑周全,都会发生这种情况。

戈登描述的最后一种试听发生在我们作曲的时候。听歌可以让我们回忆起我们正在思考的音乐;或者是我们即兴演奏的音乐。六种类型的试听也有六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当我们在音高和节奏出现后听它们,因为我们需要先能听到节奏和音调。第二阶段发生在我们组织刚才听到的音高和节奏的时候。当我们听到音调和节奏的时候;我们在无意识地模仿刚刚听到的声音。

旋律完成后;我们有时间模仿我们所听到的,并进一步组织音调和节奏来回忆旋律。“我们对音高中心和大节拍在音乐中的位置越确定,我们就越能识别或识别音乐中基本音高和音长的音调模式和节奏模式。”第三阶段发生在我们有意识地组织和识别一个作品的音调和节拍的时候。

我们继续同时从事前三个阶段的工作。第四阶段是当我们有意识地保留乐曲的基本节奏和音高的音调和节奏模式时,我们在前几个阶段已经组织好了。这一阶段也与前三个阶段同时发生,并在一个相互作用的循环过程中发生。在第四阶段,我们认识到序列,重复,形式,风格,木材,动态和任何其他相关因素,赋予我们音乐的意义。

在第五阶段,我们有意识地回忆在第一阶段到第四阶段听到和识别的模式。我们可能会回想起一天、一周、一个月前听到的那首歌。在这个阶段,我们听到的音乐越多,我们的音乐词汇量就越大;我们就能更准确地传达我们对这首曲子的回忆。最后一个阶段,第六阶段,是我们预测在不久的将来会发生什么。这个预测是基于之前在乐曲中听到的音调和节奏的模式。我们就越能准确地预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们对音乐的理解越透彻。同样,我们的音乐词汇和经验在这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让我们能够预测这首曲子不久的将来(Gordon 1989, 10-14)。

Gordon将音乐学习理论分为三类:第一种是技能学习序列,第二种是音调内容学习序列,第三种是节奏内容学习序列。本文将详细讨论第一类:技能学习序列;因为它被认为是三个类别中最重要的。技能学习序列包含两种一般的学习类型:辨别学习和推理学习。

区分学习重在死记硬背,推理学习重在概念学习。歧视学习发生在学生意识到别人(通常是同辈、老师或家长)向他们传授材料的情况下。学生通常通过死记硬背来获得构成词汇的大部分节奏和音调模式。然后,学生利用音调和节奏模式,并通过表演和推理学习纳入他们的词汇。这个辨别和推理学习的过程也很像学习一门语言因为当我们学习语法和阅读的时候;我们学习新词汇,而不是通过死记硬背的情景。

这样,我们就能在说话时使用这些新单词或语法手段。区分和推理学习分为层次层次和子部分。下面的大纲是区分和推理学习水平和子部分的大纲。级别用大写字母表示;而层次的子部分是用小写字母表示的。“……在学习序列中达到每一层或一层的子部分后,它将与序列层次结构中更高一层或一层的子部分相结合并相互作用。就像推理学习包含了辨别学习一样,每个层次的学习(当然,最基本的除外)包含了所有较低层次的学习,一个层次的学习的每个子部分包含了该层次学习的所有较低层次的子部分。”

学习音乐理论,戈登描述了应该如何教授音乐的顺序。戈登还描述了试听对建立音乐词汇的重要性。戈登认为音乐是一种语言,因此应该这样教。语言和音乐有很多相似之处,包括学习语言的过程,阅读和写作技巧。

戈登还认为,为了获得最有效的音乐才能,一个人必须在年轻时接触尽可能多的不同类型和风格的音乐;因为在八、九岁的时候,我们的音乐天赋是很有基础的。戈登的研究和理论已经成为许多新发展的中心,并被用来支持一些最近的理论。

引用这篇文章:威廉·安德森(学校工作助手编辑团队),“音乐学习理论:埃德温·e·戈登分析”,在SchoolWorkHelper, 2019,//www.chadjarvis.com/music-learning-theory-edwin-e-gordon-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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