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被定义为哲学理论,该理论认为,掌握人类存在必要的是掌握真实性规范的另一组类别。是什么使这种哲学论证明显并不是其存在的问题,而是其声称,思想人类存在需要在古代和现代的时间内概念思想中没有发现的新类别。人类不能被理解为具有固定特征的实体或与对象世界互动的主题。

作为整体的存在主义不能给出有限的定义。然而,源于哲学实体的基础的分支可以解释并应用以回答人类存在的对象。存在主义者在一个不可解的宇宙​​中分析个人存在的分析以及假设自由行为的最终责任的霸道任务,没有任何关于正确或错误的某些知识。通过这种分析,很明显,人类的存在是主观的,通过他或她自己的意识,创造个体道德,并制作一个毫无意义和荒谬的世界的目的。

存在主义最独特的部分是,不能对人的存在做出一般的解释,因为意义是通过存在本身的行为决定的。本质上,与其他被定义为他们是谁的实体相比,人类是由他们成为什么来决定的。“存在”构成了一个人的身份,而自然和文化对身份的影响则不那么明显。

这就导致了存在先于本质的论证。本质是什么意思?存在意味着什么?对于个体来说,最重要的思想是他们是个体;一种独立的、有意识的存在(存在),而不是社会给个人分类的标签或刻板印象(本质上)。让·保罗·萨特解释道:

…如果上帝不存在,至少有一个存在先于本质存在,一个存在先于他可以被任何概念定义的存在,这个存在就是人,或者如海德格尔所说,人类的现实(萨特,345)。

如果人是不可定义的,那是因为他一开始是虚无的。只有在他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之后,他才会成为一个可以想象的人。但这意味着没有人性,因为没有上帝来感知它。人不仅在主观上是可以想象的,而且在他向存在迈出第一步之后,他也是自己意志的主人。

在哲学中,“荒谬”被定义为人类寻求生命内在价值和意义的冲动与人类无法找到生命内在价值和意义的冲突。加缪的作品对哲学理论的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他将人类的处境定义为荒谬,因为他提出了人类渴望成为重要人物的愿望与宇宙的反应(或缺乏这种反应)之间的对抗。他认为,当一个人意识到这种荒谬的时候,接下来要做什么只有几种选择:自杀,信仰的飞跃,或承认。萨特(Jean-Paul Sartre)对人类处境的看法:

我必须毫无悔恨和遗憾,就像我没有任何借口一样;从我高潮的瞬间,我把世界的重量由我本人没有帮助,从事一个世界,我没有能够承担全部责任,无论我做什么,让自己远离这个责任瞬间(萨特,558)。

这种选择是荒诞主义与存在主义之间的联系。因为信仰的飞跃本质上是相信存在着超越审美和伦理的生活,它脱离了理性的本质,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加缪所创造的哲学自杀之路。下一个选择是自杀,加缪将其描述为一种肯定,即生命不值得活下去,这是一种选择,意味着生命本身是压倒性的。

读:
文学现代主义,存在主义,知性主义

最可行的选择是承认,也就是接受人性的荒谬。加缪认为,一个人赋予生活目的的自由和机会在于对荒谬的认识。真正的自由是通过认识到宇宙没有任何绝对而获得的。选择承认人类状况的荒谬性,最终将与人类天生的能力和机会的重要性达成协议,创造自己的意义。加缪的表达西西弗斯的神话

因此,我从这荒谬的三种结果中得出了我的反抗、我的自由和我的激情。仅仅通过意识的活动,我将生命的规则变成了死亡的邀请,我拒绝自杀(加缪,64)。

回到存在先于本质的主体,对荒谬的认识使人认识到个体是存在的最重要部分。这种认知将允许一个人继续他的搜索,但可以通过从搜索本身发展目标而感到快乐。

存在主义也提出了事实性的概念。这解释了一个人是如何在为他或她的存在提供自由和限制的特定法律中被创造出来的。一个人被他或她的事实所限制,因为他或她不能选择一个出生地,一个主观上理想的基因组成,以及其他一些他不能选择的东西。这一限制被证明是一个自由的条件,通过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一个人的事实。事实性因为永远不变而限制了个人;它不能决定一个人的未来。

这是因为个人仍然有决定自己事实价值的自由。然而,这意味着一个人的价值观是由他自己的意志决定的,这就产生了承担最终责任的概念。一个人不能引用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因为他或她有能力在任何时候选择不同。存在主义关注的是一个人因自由而承担的责任的限度。自由和责任是相互依赖的,通过解释一个人的自由,一个人也将了解他或她的责任所在。

存在主义的存在鼓励过一种被认为是真实的生活。这涉及到一个人必须“创造自己”,然后按照这个自我生活。真实的存在是作为自己的概念,而不是与大多数人一致。例如,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信守承诺通常会被认为是道德的,因为这是出于义务。从存在主义的角度来看,信守一个承诺是通过分析这个承诺是否因为社会认为它是道德的或者因为这个人真的觉得它是正确的而被遵守。如果仅仅因为社会鼓励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就会被认为是不真实的。

萨特在他的书中解释道存在与虚无有两种意识范畴:自在者和自在者:“自在者,事实上,只是自在者的纯粹虚无,它就像存在的中心有一个洞”(萨特,786)。自为是对自在的空否定,自在是一种无意识的存在。萨特以人的意识为例;个体的意识是自为的,而无意识的存在代表自在。这证明了这两个部分是永久联系在一起的。人是必然自由的,虽然人的自由是无法摆脱的。

读:
存在主义与萨特:萨特与康德的伦理学

为了理解自由的存在概念及其所起的作用,我们必须分析萨特对意识的描述,即意识总是被称为某物的意识。这意味着意识本身并不是什么东西。萨特开始否定传统的本体论论证,他假设意识为虚无,意识意识到存在。

他继续解释说意识是自我意识。通过主张存在一种隐含的自我反思意识先于明确的心灵思想的自我意识,他指出了区分存在行为和直接意识到对象的行为。这意味着存在一种意识,意识到所说的对象。

有关本身的虚无的事情有两件事:时间和自由。萨尔特始于说,意识因其过去的虚无,意识与其未来的未来。虽然这一主张似乎没有先例,但是萨尔特对他自由概念的解释有助于为理论提供足够的支持。通过完全空的本身可以有能力在任何时候都定义自己。这是它的自由,它允许本身在每立即重新定义自己;它让它从过去休息并重新定义未来。

自由是意识的意识的基本存在,即有意识的方式是拥有自由。明显的是,意识与过去和未来的虚无相同,这相当于说意识与过去和未来的自由分开。然后,萨尔特能够让这种意识,无所事事,意识到自己。这个核心概念为Sartre的着名陈述“存在先进的本质”提供了基础。

在彻底分析了人类存在的存在方法之后,很明显,这所哲学思想的主要主题是认识到人类状况的荒谬,并为一个人的行为带来个人责任。由于没有外国权力决定男人的感受,生活,或者,行动完全在人类的自由意志下。存在存在的概念创造了一种诗意和谐的又黑暗的周期。随着人类开始作为一个无可禁止的实体,定义自己的旅程成为人类存在的核心目的。

参考书目

加缪,艾伯特。西西弗斯的神话和其他散文.纽约:年份,1955年。打印。

让·保罗·萨特。存在与虚无:现象学本体论论文集.纽约:哲学图书馆,1956年。打印。

引用本文:威廉安德森(Schoolworkhelper编辑组),“形而上学:存在主义理论”SchoolWorkHelper, 2019,//www.chadjarvis.com/metaphysics-theory-existenti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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